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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号:粤清法第086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组织机构代码证代码:76490826-2。业务指导和主管单位: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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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充分发挥保险行业调解职能 助力我市法律援助工作 |
时间: 2019-11-01 17:27 |
为深入贯彻落实“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工作要求,全力推动法律援助工作“往深里走、往心里走、往实里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在清远银保监分局的指导下,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市保协”)积极与我市司法部门沟通协调后达成共识,自10月21日起清远市法律援助处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进驻办公,免费为广大保险消费者、保险从业人员及各保险机构提供涉及保险纠纷案件、合同等有关保险行业事项的专业法律意见。
10月22日上午,清远市司法局谭华副局长一行莅临市保协,在市保协会议室召开了法律援助工作座谈会。本次会议市保协高度重视,陈朝荫秘书长参加了本次会议并作讲话。会上,陈秘书长对清远市法律援助处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的运行及2019年上半年保险纠纷案件的调解情况进行了深入的分析,并表示本次保险行业与法律援助工作的有机融合将让更多老百姓受惠,进一步推动我市保险行业发展。双方还就如何更好地服务保险消费者及保险机构、开展法律宣传工作的方式进行了深入的探讨。
座谈会现场
经市保协与法律援助处的共同努力下,截至目前保险消费者法律援助工作站已为10余宗关于保险行业的咨询提供了专业的法律意见,在为广大保险消费者、保险从业人员及各保险机构解惑答疑的同时让保险行业“走出去”,更好地服务人民。
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接受客户咨询
今后,市保协将继续加强保险行业与法律援助处的沟通合作,一如既往地服务于维护消费者与会员单位的合法权益,为我市保险消费者提供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提升保险业在我市经济发展中的“稳定器”作用,促进我市保险行业的健康发展。(清远保协 朱泳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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