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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8007649082626。业务指导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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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邦清远多形式开展2022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
| 时间: 2022-03-15 18:48 |
为进一步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和金融教育宣传,提升公众风险防范意识,强化消费者教育,全力维护经济金融安全和消费者合法权益,友邦清远积极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开展2022年“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一、内外联动,扩大宣传覆盖面
我公司充分调动内外部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教育宣传工作,发挥营业网点阵地宣传作用,围绕“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宣传”“持续强化老年人等重点群体金融权益保护”等主题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整体形象。
(一)在客户服务中心派发《民生热点金融知识十问十答》《人身保险消费指南》的宣传手册,在专门设立的“消费者教育区”放置“以案说险”、“风险提示”等宣传资料,让客户了解更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有关活动,普及保险知识、经验、技巧以及保险行业等资讯。
(二)在职场的电子屏播出“2022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共促消费公平 共享数字金融”等海报及视频,通过线下网点的传播增强金融知识宣教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用性。
(三)在客户服务中心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我公司在客户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服务区”,为来访的老年人宣导保险知识,普及保险智能应用知识,增强老年人对智能技术的了解和信任,促进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同时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把教育宣传嵌入机构经营全流程,积极响应银保监局号召,在营销员早会中宣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等有关内容,促进业务前线了解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推广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二、多方宣传,积极传递消保知识
3月10日,友邦清远走进社区,利用客户交友会的契机向到场客户派发《民生热点金融知识十问十答》《普及金融知识理性维权篇》等宣传折页,宣导保险知识,普及反洗钱、防欺诈等金融知识,提升消费者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
3月12日,友邦清远进行“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户外宣传活动,通过互动问答的形式向学生群体及其家长普及金融知识,沿途派发《小学生防骗指南》《老年人防骗指南》,开展金融知识普及宣传,倡导理性消费观念,培育良好金融消费生态环境。
3月14日,友邦清远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来到清远市田家炳实验学校开展金融知识进校园活动,在学校周边向学生及学生家长派发宣传折页,通过“以案说法”的形式开展教育宣传和风险提示,让学生把金融教育知识和反诈安全教育牢记心间,提高自我保护能力。
三、一把手接访,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为更贴近广大保险消费者,了解客户对我司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反馈,3月15日,我司总经理范锦先生在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接受客户咨询及投诉,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我司认真记录,即时受理,客户对我司的本次接访活动给予了满意评价。(友邦人寿 曾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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