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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8007649082626。业务指导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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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友邦人寿清远中支开展2021年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活动 |
| 时间: 2021-03-19 17:14 |
2021年“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到来之际,友邦清远高度重视,开展了一系列活动及保险宣传工作,积极落实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的主体责任,在落实好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基础上,积极通过线上线下相结合方式开展服务和宣传引导。
一、一把手领导亲自接访,积极参与宣传活动
为更贴近广大保险消费者,了解客户对友邦保险服务等方面的意见及反馈,3月15日,友邦清远总经理白铨桥先生在客户服务中心现场接受客户咨询及投诉,对客户反映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并认真记录,即时受理,客户对本次接访活动给予了满意评价。
二、内外联动,保证宣传安排到位
友邦清远充分调动内外部资源,开展形式多样的线下教育宣传工作,发挥营业网点阵地宣传作用,围绕“开展树立理性投资、价值投资观念宣传”“开展消费者依法理性维权宣传”“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开展倡导年轻人理性消费宣传”等主题,切实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升消费者权益保护行业整体形象。
(一)在客户服务中心派发《人身保险消费指南》的宣传手册,在专门设立的“消费者教育区”放置“以案说险”“风险提示”等宣传资料,并主动邀请客户关注“银保监微课堂”“广东保险”微信公众号,添加“广东保险消费权益保护”微信小程序,让客户了解更多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有关活动,普及保险知识、经验、技巧以及保险行业等资讯。
(二)在职场的电子屏播出“2021年全国银行业保险业‘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以人民为中心,增强金融消费者获得感”“有温度的金融服务,护航幸福晚年”“树立理性消费观念、谨防过度借贷”等海报及视频,以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标语口号,通过线下网点的传播增强金融知识宣教的针对性、生动性和实用性。
(三)在客户服务中心开展老年人权益保护宣传。友邦清远在客户服务中心设立“老年人服务区”,为来访的老年人宣导保险知识、教他们使用智能手机、宣传防欺诈知识等,以此普及保险智能应用知识,增强老年人对智能技术的了解和信任,促进老年人融入智能时代,同时提高老年人防骗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四)把教育宣传嵌入机构经营全流程,积极响应银保监局号召,在营销员早会中宣导消费者权益保护和消费者教育等有关内容,促进业务前线了解和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的重要性,并积极推广相关消费者权益保护知识。
三、多方宣传,积极传递消保知识
友邦保险积极开展线上宣传教育活动,通过微信、内网、企业号等媒体渠道宣传金融知识,积极营造多形式、多渠道、立体化宣传氛围。我司通过公司内网设置头条栏目,展示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海报及口号;通过公司企业号进行高频次宣传,包括多条原创宣传内容,提升消费者权责意识和风险意识;友邦清远的“友邦广东”官方微信号在3月15日向大众重点推送关键宣传信息,增强宣传效果。315期间,友邦健康友行APP还发布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宣传海报,助力金融健康,保障客户权益, 做有温度的金融服务。(友邦保险 曾颖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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