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8007649082626。业务指导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主管..... |
|
 |
|
| 太平洋寿险清远中支“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活动 |
| 时间: 2020-03-16 17:15 |
为切实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提升客户服务体验,太平洋寿险清远中支在总经理室带领下,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系列活动。
一、营造宣传氛围
我司在电子屏滚动播放“以金融消费者为中心助力疫情防控”活动口号;在营业大厅张贴《客户服务指南和服务承诺》宣传海报;宣传栏放置《保险知识与消费者权益保护客户服务宣传手册》、反洗钱、防范和打击非法集资宣传折页等资料,积极营造“3.15保险消费者权益保护”宣传氛围。
二、多渠道开展线上服务
为做好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我司充分利用自助保全、“云柜面”、太e赔等支持工具,积极采用远程、自助等形式为消费者提供安全、便捷的服务支持,使客户足不出户,体验“责任、智慧、温暖”的太保服务。
三、线上宣传教育
通过微信、朋友圈、公司官网等平台转发、推广保险消费者教育宣传专题,以案说险,向消费者宣传“消费者八大权益”、警惕“代理投诉退保”骗局、“风险提示:反洗钱知多少”等金融知识,提高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和风险防范能力,引导理性消费、依法维权。
四、畅通消费维权渠道
“3.15”期间,我司设置客户投诉咨询绿色通道,公布投诉处理方式、流程等内容。“3.15”当天,安排柜面人员值班,并在做好安全防控的前提下,开展总经理接待日活动,在柜面接受上门客户的咨询,给予细心解答,畅通消费维权渠道,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为持续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做好疫情期间金融服务支持,全面打赢疫情防控人民战争,我司将继续践行社会责任,提升服务质量,守护消费者权益。(太保寿险 朱智妙)
|
| 上一篇:建信人寿清远中支组织召开“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教育宣传周工作小组会议 下一篇:中信保诚人寿清远中支开展 “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活动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