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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成立于2004年6月25日,经前广东保监局审查同意并在清远市民政局登记注册。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514418007649082626。业务指导单位: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清远监管分局,主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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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信保诚人寿广东省分公司对清远中支开展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专项自查督导 |
| 时间: 2019-11-22 17:21 |
为切实贯彻落实《关于开展银行保险机构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通知》的整体工作方案,层层压实责任,根据广东省公司关于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专项自查工作的部署安排,2019年11月13日,由广东省分公司副总经理兼营运部总经理焦健总带队就清远中心支公司关于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专项自查工作进行现场督导。
首先,现场由省督导工作组宣导监管政策、分公司工作方案、机构要求等,并结合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广东省分公司总经理姜宏维总的要求,对本次自查工作关于“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表现形式”的细项内容进行再次培训及重申。紧接,省督导工作组听取了清远中心支公司落实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专项自查工作的组织部署及实施进展、自查整改及问责情况的汇报,并就机构在工作中遇到的问题进行沟通,并协助解决整改。
最后,省督导工作组焦健总强调三点,一是强调本次自查工作的思想认识高度,提高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对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整治工作的思想认识高度需通过多种方式形成宣传和警示,压实深化整治侵害消费者权益乱象的主体责任;二是强调一把手责任制,自查整改报告须由机构负责人签发,报告包括:自查工作组织实施情况、自查发现的问题、问题形成原因、整改和问责措施等;三是强调自查情况回顾与前线业务结合,坚持问题导向,从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全面查找问题,边查边改,切实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中信保诚 刘颖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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